為切實做好獸藥產品追溯管理工作,強化獸藥風險管控,著力提升獸藥質量安全水平,農業農村部決定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企業追溯數據,對獸藥經營活動全面實施追溯管理,在養殖場組織開展獸藥使用追溯試點。
公告明確了獸藥產品電子追溯碼、獸藥生產企業實施追溯、獸藥經營企業實施追溯、獸藥使用追溯試點養殖場實施追溯、獸藥監管單位實施追溯監管、追溯設備廠商等方面的要求。
公告明確,獸藥產品電子追溯碼要以二維碼標注,由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隨機產生的追溯碼構成,應符合國標GB/T 18284-2000的快速響應矩陣碼(QR Code)符號。獸藥二維碼具有唯一性,一個二維碼對應唯一一個銷售包裝單位。各級包裝按照包裝級別賦碼,并對兩級以上(包含兩級)包裝建立關聯關系。獸藥二維碼顏色為黑色,背景色為白色。外觀檢測應無脫墨、污點、斷線;模塊邊緣清晰,無發毛、虛暈或彎曲現象;深淺模塊色差分明;無明顯變形或缺陷。位置和大小的選擇應以標識不易變形、便于掃描操作和識讀為準則。
公告稱,獸藥生產企業免費申請和下載使用獸藥二維碼,負責獸藥二維碼的印刷,不得偽造或者冒用獸藥二維碼,要確保識讀率,保證獸藥二維碼數據安全、不外流,保證獸藥二維碼在獸藥全鏈條各個環節正常使用。獸藥生產企業生產的在我國市場銷售的所有獸藥產品,應在獸藥產品標簽或最小銷售包裝上按照農業農村部規定印制獸藥二維碼。
公告明確,自2019年9月1日起,獸藥經營企業應上傳獸藥追溯數據信息至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追溯系統將不再接收按舊標準上傳的入庫和出庫文件。9月1日前,為新舊標準并行期,新舊標準的入庫和出庫文件追溯系統均可接收。
公告要求,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自建獸藥監管系統的,要進行備案登記,并與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標準統一,做到信息互聯互通,保證本轄區獸藥生產經營企業、試點養殖場的產品入出庫數據信息及時上傳。
2019年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有負責獸藥監管工作的單位應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中入網(注冊并被審核通過),切實做好本轄區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獸藥追溯工作。
公告要求,2019年9月1日起,追溯設備廠商應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中備案登記,方可獲得接口開展獸藥二維碼數據采集工作。追溯設備廠商請于9月1日前完成在追溯系統中的備案登記以及軟件升級工作,以免影響追溯設備使用。